人事处职责范围
人事处是学院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学院人事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工作,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机构设置。
三、负责制订学院各系部、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分类核定各系部、各部门的岗位数,指导各系部、各部门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
四、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做好院内管理干部调配、人员流动等工作,指导各系部、各部门落实人才引进和毕业生接收工作。
五、负责教工类院级荣誉称号的设置、审核、评选、表彰等工作,做好教职工违纪、违法的处分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教职工的日常考勤、个人年度考核、单位年度考核、岗位履职考核等工作。
七、负责工资制度的实施和各类人员工资、津贴标准的核定和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各类福利、慰问和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及合同用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人事档案的日常收集、管理和利用,提供有关人事统计数据服务。
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院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范围
党委教师工作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教师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教师学习制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教师能力培养,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和工作能力。
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评先表彰、典型宣传等活动。
五、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
六、开展教师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调查研究。
七、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八、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