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审核对象
所有2024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以及2018级、2019级符合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条件的学生。
二、审核依据
(一)毕业资格审核依据为《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
(二)学位审核依据为《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三、审核程序
(一)数据确认。4月30日前,各系完成核对且确认参加毕业审核的各专业学生名单及2018级、2019级换证学生名单。确认各专业教学计划与执行计划一致,确保参加毕业审核的各专业学生名单和实际毕业生名单一致。
(二)操作流程。5月5日前,各系按照教务系统客户端统计2019级学生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院选修课不及格名单(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填写表1、表2)。
(三)学生确认。5月8日前,毕业班不及格学生须完成毕业及学位审核结果确认。各系务必督促相关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签字确认工作,未确认者后果自行负责(附名单)。对于毕业和学位审核时出现的相关问题由各系教学秘书汇总统一处理。
(四)结业告知。5月12日之前,毕业结论确定为结业者,学生需填写《结业告知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教务处、各系均留存(详见结业生处理步骤)
(五)申诉处理。5月9-10日,对毕业和学位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到系教学办公室现场进行申诉,由系和学生本人共同进行核对确认,确认结果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表由各系教学办公室保存。
(六)报送材料。5月12日前,各系报送毕业、学位审核相关材料(表1至表7)。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5月9日-10日,2018级、2019级符合毕业和学位申请条件的结业生填写个人申请学位申请书。凡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二)做好2024届毕业生证书发放工作。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结业证书集中发放,由各系统一领取。第一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拟定于6月中旬,第二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结业证书发放拟定于6月下旬(第二批包括毕业班重修学生及2017级、2018级换证学生)。具体领取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做好材料整理及上报工作。各系应严格按照毕业和学位审核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对相关材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涉及的各类表格应填写全面、内容详实,杜绝错报、漏报、多报。按时将审查结果、相关材料和工作总结报至教务处,并请各系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毕业班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