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芜湖市相关规定,为规范生产报销登记程序,特将生育报销及待遇申请的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生育登记
办理时间:怀孕后——分娩前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如在芜湖市外生产,社保中心不接收产前备案,只能待生产后进行待遇申请(须同时提交生育登记及待遇申请要求的所有材料)。
1.网上办理:皖事通/微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生育保险”——生育登记——填写生育登记信息(*号必填)—将“健康家庭一卡通或准生证等相关材料、身份证(社保卡)”拍照上传提交即可。
注意:该流程更便捷,办理成功后出院时即可直接用医保卡结算。
2.窗口办理 : 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二份、生殖健康服务证(准生证)等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配偶户籍为外地的,另需配偶户籍所在地的未参保(医疗生育)证明或未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提供的社保卡须开通金融账户功能。
三、提交的纸质报销材料中电子发票空白处员工本人须签名。
四、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后,方可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员工住院分娩前务必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五、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医院持卡就医可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待遇,无需申报生育津贴(特殊情况:医院数据上传失败仍需正常提交材料来窗口申报)。
人事处
2024年5月14日